2005年度全省县(市)和乡镇“禁实”
“限粘”检查互查情况通报
(苏墙办[2006]第07号)
各省辖市墙改办:
2005年12月,在省办统一组织安排下,我省首次结合年度县(市)和乡镇“禁实”、“限粘”检查,在省辖市之间开展了检查互查工作。
本次检查互查工作由省办、12个省辖市和24个县(市)墙改办共同参加,组成了6个检查组。检查组分工明确,省办人员负责牵头协调,省辖市墙改办主任轮流主持,有关县(市)墙改办主任共同参与。在检查互查中,检查组高标准、严要求,对“禁实”、“限粘”的相关工作进行了认真检查和评议,客观的给予评分和评价。各检查组成员感到收获很大,在互查中拓展了视野,看到了兄弟县(市)及乡镇工作的亮点,学到了可以借鉴的经验,找到了自身存在的差距,从而达到了互查的预期目的。大家对这样的互查形式,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对本次检查互查工作,各级墙改主管部门和墙改办十分重视,给予了大力支持,预先做了充分的布置和准备,并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工作,为本次检查互查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了任务奠定了基础。
现将本次“禁实、限粘”检查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成效显著,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本次“禁实”检查按省现行的验收评分标准,共对全省12个省辖市的24个县(市、区)和37个乡镇的“禁实”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和评议。检查情况表明,各地如期完成了省、市、县(市)下达的“禁实”目标任务,为全省完成“禁实、限粘”工作目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参与互查的常熟、江阴、吴江、金坛等市的所有乡镇已全部实现了“禁实”目标。在前期已完成“禁实”的地区,各项政策进一步完善,措施得到落实,工作重点由“禁实”逐步向“限粘、禁粘”发展,非粘土新型墙材的发展进一步加快,砖瓦窑业得到有效治理,建筑主体和正负零零线以下非粘土新型墙材的推广应用力度加大。在近期实现“禁实”的地区,强化措施巩固成果,加大检查执法力度,确保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把各项“禁实”措施落到实处。许多县市对城区新建建筑提出了建筑节能要求。
各县市墙改办重视本地区的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和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政策支持和技术配套服务工作,大力促进非粘土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力度。到2005年底,我省县(市、区)的城区基本实现了“禁实”,有40%的乡镇通过“禁实”目标验收。本次全省
“禁实、限粘”检查互查总体打分情况见附表。
二、 各级政府和部门重视,措施落实到位
各级相关部门对“禁实”工作高度重视,制定了完善的配套政策,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配备得力精干的人员班子。各级政府和墙改(禁实)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有力推动了工作的开展。
各级墙改机构不断完善目标考核,任务落实到位,严格实施台帐管理制度;在限制粘土实心砖使用的同时,不断加大对砖瓦窑业实施整治力度;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和积极推广应用具有本地资源特色的新型墙材,抓好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认真落实我省墙改政策“四到乡”宣传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好舆论引导,创造了良好的“禁实”社会氛围。
三、 “禁实”、“限粘”工作有突破,方法有创新
各级墙改办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进一步拓展“禁实、限粘”领域,为我省“禁实”、“限粘”工作增添了许多亮点。
吴江市“禁实”工作意识超前,市政府率先转发了由市墙改办制定的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05]33号文意见。对新墙材实行备案制,成立了新墙材协会强化行业管理,实行“禁实”工作绩效奖励制度。2005年该市乡镇全部实现了“禁实”。所辖盛泽镇“禁实”工作力度大、成效突出,狠抓宣传和新墙材发展应用,全面取缔了砖瓦窑,全镇专项基金征收率达到100%。
江阴、句容等市已在城区开始实施建筑正负零以下“禁实”。东海、泗洪等县在框架结构建筑中实行“禁粘”,并严格执法,对使用无证墙材的工程从重处罚。金坛市墙改办参与新墙材发展项目的立项审批,并成立了新墙材协会,努力促使本地区新墙材企业有序增长,对墙材生产企业加强引导和规范化管理。泰兴市积极开展墙改与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工作。
如皋市大力发展淤泥多孔砖,强化新墙材产品认定和备案制工作,2005年全市关、拆砖瓦窑84座。海门市利用长江淤砂资源,开发生产砂加气混凝土砌块,增添了非粘土新墙材品种。
铜山县城区框架结构建筑已基本杜绝使用粘土制品,砖混结构建筑中绝大部分使用煤矸石、粉煤灰烧结砖。烧结砖的煤矸石、粉煤灰含量达50%以上。全县2005年淘汰和拆除单线产量3000万块以下小轮窑和26门以下简易轮窑共计33座。
滨海县积极抓好非粘土新墙材在开发区的推广应用,重视砖瓦窑整治和土地复垦工作,2005年县墙改办动用资金170万元,拆除土立窑396座,复垦土地1800亩。
宜兴市墙改办结合乡镇“禁实”,主动配合政府制定出台砖瓦窑整治关闭计划,大力整治和改善“禁实”环境,2005年全市关、拆砖瓦窑48座。
宝应县调整墙改领导小组成员,政府领导亲自挂帅,使“禁实”工作走上了正轨,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存在问题与不足:
全省2005年“禁实”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通过检查考核和互查对比,我们也看到,在面上和点上,还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禁实”成效差异较大。由于经济发展的程度的不同,苏南地区的县市“禁实”工作普遍力度大,见效快,部分地区已进行“限粘、禁粘”。苏中、苏北大部分地区“禁实”工作基础扎实,一步一个脚印,稳步推进。也有少数地区的“禁实”力度跟不上全省的步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由于历史及客观上的原因,墙改基础工作比较薄弱;内部管理、机构、体制不顺;基层墙改部门对如何搞好“禁实”工作,在认识上和措施上还有差距;作风不够扎实、细致,工作效率低下;措施不力,各项政策不能落实到位。
(二)新墙材生产缺乏有效的引导,亟待加强对新墙材产品质量的监督和产品的认定管理工作。一些地区新墙材的企业无序增长,一哄而上,造成企业生产和经营困难;由于投资的财力和市场的因素,在县、市新上的新墙材的企业普遍的规模不大,中小型企业多,产品难上档次;乡镇的小型墙材企业,要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三)新型墙材的生产和应用不协调,新墙材发展跟不上“禁实、限粘”步伐。部分新型墙材目前还缺少成熟的应用试点工程和完善的配套技术规范,造成用户使用有顾虑,影响推广应用。一些地区非粘土类墙材企业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不能有效的占领本地区的建筑市场,造成本地无材可用,只能改用外地墙材,增加了建筑施工成本。
(四)墙改专项基金政策执行不到位,一些县(市)专项基金存在收缴不足、违规减免以及挪用专项基金现象,影响了“禁实”、“限粘”工作的开展和进一步推进。
下一步工作建议
1、进一步巩固“禁实”成果,扩大“禁实”范围,抓好工作目标的落实。完善地方配套性文件,继续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推进“禁实”各项工作。对已实现“禁实”的地区,狠抓巩固,防止反弹回潮。按年增10%的比例,推进乡镇“禁实”。逐步完善、出台正负零以下“禁实”、“限粘”政策和措施,进一步提高县、市城区、开发区和乡镇的“禁实”水平。
2、加强对新墙材产品质量的监督和认定管理工作,加快新墙材应用配套标准的贯彻落实,加强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有效的解决新墙材在推广应用中出现的问题。
3、研究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研究解决无资源地区发展粘土实心砖替代产品的问题。开展树典型、学先进活动,实施有效的奖励和处罚。
4、继续开展“禁实、限粘”督查和互查工作,加强各地区墙改部门的交流和学习,增强互动,促进共同提高。
附:《2005年全省“禁实限粘”检查互查评分汇总表》
江苏省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建材、检查、通报
抄 报:国家发改委环资司、省经贸委
抄 送:各有关县(市)墙改办
附件: 2005年全省“禁实限粘”检查互查评分汇总表
序号 |
城市 |
禁实县(市) |
禁实乡镇 |
得 分 |
禁实县(市) |
禁实乡镇 |
得 分 |
1 |
无锡市 |
江阴市 |
华士镇 |
108 |
宜兴市 |
青阳镇 |
108 |
新庄镇 |
107 |
环科园 |
108 |
2 |
徐州市 |
铜山县 |
城 区 |
评议 |
睢宁县 |
城 区 |
90 |
铜山镇 |
评议 |
庆安镇 |
95 |
3 |
常州市 |
金坛市 |
城 区 |
评议 |
溧阳市 |
城区 |
100 |
金城镇 |
98 |
天目湖镇 |
96 |
薛埠镇 |
96 |
戴埠镇 |
88 |
4 |
苏州市 |
吴江市 |
城 区 |
评议 |
常熟市 |
城 区 |
评议 |
盛泽镇 |
110 |
虞山镇 |
评议 |
5 |
南通市 |
海门市 |
城 区 |
107 |
如皋市 |
城 区 |
108 |
三阳镇 |
108 |
长江镇 |
评议 |
6 |
连云港 |
东海市 |
城 区 |
评议 |
灌云县 |
城 区 |
106 |
石梁河镇 |
102 |
同兴镇 |
104 |
青湖镇 |
100 |
圩丰镇 |
109 |
7 |
淮安市 |
金湖县 |
金北镇 |
95 |
洪泽县 |
黄集镇 |
98 |
前峰镇 |
98 |
岔河镇 |
95 |
8 |
盐城 |
大丰市 |
城 区 |
评议
|
滨海县 |
城 区 |
评议
|
白驹镇 |
103 |
滨淮镇 |
102 |
9 |
扬州市 |
仪征市 |
城 区 |
评议
|
宝应县 |
城区
|
93 |
刘集镇 |
100 |
望直港镇 |
100 |
10 |
镇江市 |
丹徒区 |
上会镇 |
105 |
句容市 |
二圣镇 |
105 |
上党镇 |
105 |
黄梅镇 |
105 |
11 |
泰州市 |
泰兴市 |
城 区 |
107 |
兴化市 |
城
区 |
107 |
宣宝镇 |
108 |
七圩镇 |
108 |
安丰镇 |
107 |
12 |
宿迁市 |
沭阳县 |
城 区 |
84 |
泗洪县 |
城 区 |
99 |
扎下镇 |
87 |
孙园镇 |
87 |
悦来镇 |
83 |
陈圩镇 |
87 |